她低头看了一眼,是一条特别关注的动态提醒。
黄曹美手指顿了顿,还是点开了。
照片拍得很随意,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放在木桌中央,旁边是一杯冰镇汽水,镜头边缘还能看见另外几只同事的手。配文只有短短一句。
“下班,吃饭。”
没有定位,没有自拍,没有多余的话——这就是他的风格。
黄曹美望着那张照片,不知不觉出了神。
他是她的初恋。两个人从大学一年级就在一起,一谈就是整整五年。
他生得很清秀,眉眼柔和,说话总是不紧不慢,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微微弯着,像春天傍晚吹过操场的一阵风。和很多年轻男孩不同,他没有太重的胜负心,也不喜欢热闹,最大的爱好不过是读书、看电影,陪她逛超市,在大雨里看着她嘻嘻哈哈的跑,她抓住一只呱呱叫的蛤蟆,他不敢摸,但看着她笑,他也在笑。
他们甚至已经认真讨论过婚礼,讨论过以后住什么样的房子,养猫还是养狗,客厅里放什么颜色的沙发,阳台要不要种茉莉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