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岁,我人生中最好的日子都在我的十七岁。
那时我在林厌的身边,苦难还未问世,我是他生活里突然出现的奇怪nV孩。
不懂那些风花雪月的浪漫,林厌这人粗鲁野蛮,养小狗似得养我,一边嫌麻烦,一边给我买全世界最好看的裙子穿。
我的好时光都是他给的。
有一年校庆,我报了学校的合唱团,没办法,我控制不住的想成为更出sE的人。
团费加上服装道具要五百多块,跟我妈讲,她狠狠地打我耳光。
嘴上骂的难听,她说我是讨债鬼,唾沫横飞的咒我出门撞Si,离开这个家,这辈子都不要回来。
我没办法啊,面对这样的生活,我没办法。
如今想想,如果不遇见林厌,我这辈子还真是可笑透顶,居然从生到Si都没被人好好Ai过。
也万幸,我有这个命,遇见了他,给我一段永生难忘的好时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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