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人放在高中毫不意外绝对是我最爱欺凌的类型之一,但大学我已经没那种恶趣味的无聊爱好了,所以大一一整年我们都非常和平的没有半分交际。我当我花天酒地浑浑噩噩的富二代,他做他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,虽然彼此看不顺眼但谁也不招惹谁。我们完完全全就是两条路的人,按理说这辈子应该都不会有一句话的交际,直到有一天。
当时是大二的寒假,向老二不知道在追哪个妞儿,如果不是我哭着求他他基本不会主动出来陪我玩儿,李豫川呢搞了个工作室,也是一天到晚脚不沾地,方旭个狗东西最让我伤心,丫直接跟我说了,他爹明确告诉他以后禁止和秦家那个小兔崽子来往,发现一次就打断他的腿。
我说:“卧槽凭什么啊?!又不是我害那个小明星怀孕的?!”
他说:“可人是你带来的药是你下的。”
我都气蒙了,我说:“你怎么不说套儿也是我给的你他妈自己忘带了呢?!”
丫说:“反正老子前半生幸福都毁你手里了,想见我,等我离婚吧。”
总之就这样,方旭成了我们几个里最早结婚的那个,跟上了一次床的十八线小明星,还揣着半个儿子。
于是那个寒假我就这样落单了,不过也还好,只要有钱还怕缺人陪么?
一个人呆着实在太无聊,所以我每天都在夜场砸重金请客,各种酒水轮番上,只要来的就是朋友。我只用负责买单,然后搂着妞子坐在卡座最中间的位置听他们吹我,各种吹我。
我每天都装作很快活,其实简直无聊的跟屎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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