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和那个人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。当时有好多人在金水湾的别墅里聊天,打牌,看电影。有人用地下室的音响放音乐,放的是黑sE安息日的歌,《?》。余晨站在二楼的窗边,抱着一把吉他,cH0U着菸,看着夜sE。一个人站在外面的泳池里朝他吹口哨,喊他,喊他宝贝,他就跳下来了。他落进泳池,几乎趴到那个人身上,和他搂在一起接吻。第二天,那个人就成了余晨的男朋友。他的第一个男朋友。
那时他十九岁。
我很清楚我身上的破坏慾是摇滚带来的,摇滚会为此负责,但余晨不是。他的破坏慾是天生的,是从母亲的子g0ng里带来的。我猜他努力进化过,但是进化失败了,就只好把破坏慾保存下来,留给自己。他没有其他的选择。
我们有时很相似,像家人,像同类,有时又很不一样,像无法互相理解的陌生人。
我去红彗星看过余晨的演出,他很少在台上老老实实地唱歌,一般都又跑又跳,不是用话筒打这个观众的头,就是打那个队友的PGU。只有那麽一次,我看到他脱掉上衣,从後面抱着贝斯手唱歌,眼睛半睁着,安安静静的。粉sE的灯光追着他,他的黑sE指甲在光里摇摇晃晃,宛如一群飞虫。
那次他唱完,一下就离开了内格罗尼,走到台前坐下来,一边擦着汗Sh的额头,一边和观众说话:“我问你们,你们杀过人吗?”
台下观众此起彼伏地回应他。有人老实回答,没有!当然没有!有人笑骂道,C!怎麽可能!还有人高声叫喊,杀过啊!梦里杀过!
余晨对着话筒笑,笑声从话筒里传来。他说:“昨天晚上,我很想杀人。”他侧过身,朝内格罗尼抬了抬下巴,说,“我遇到这个人後,不光想杀了他,还想为他去Si。”
有人立马喊道,杀人犯法!很快就有人高声附和,是啊疯子!杀人犯法!!
余晨又笑起来。他清了清嗓子,笑嘻嘻地看向观众,问:“你们知道他给我写过多少歌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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