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他提议。是我——我会在搭捷运的时候,想他的口袋;在逛街的时候,想那面镜子;在经过公园的时候,想那棵树。
我以前,以为这样的人,是「坏nV人」。
现在我才知道——不是。是我终於,允许自己了。
那天晚上,我坐在书桌前。我把这几天的事,写进稿子里。
电影院的黑暗。试衣间的镜子。公园的树。车窗上的手印。
我换了名字。换了城市。但每一个细节,都是真的——那个爆米花的声音,那面镜子,那棵树,那道手掌印。
如果有一天,有人读到——他会以为,那是。
只有我们知道,那是真的。
我发现,我写得越来越顺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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