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记得的。
五年前,那个早该在我高一那时就从我的世界里登出的人,一手拿着一小束玫瑰,另一手紧攥一枚银戒,藉着幽美月光,站在我租屋处的楼底,面对着刚下班、样貌狼狈的我,卑微近乎对着神明祈祷似地朝我说,孟心霓,你跟我走吧!
他说,我们离开这里,离开这座城市,忘掉所有伤心事,重新开始,就我们两个一起过,好不好?
他穿着乾净的衬衫,路灯用光晕g勒出他留於我记忆里那抹青涩的轮廓,或许多年以後,他才知晓青春时的幼稚与愤恨原来是动过的一丝真情,但仍有某部份活在过去的我,看着现在面前的他,看见的却是多年以前那个尚未明理的少年,还有那时他眼里那个不堪的我。
所以我说,卓恺威,我不会离开的。
大概就是和这句话较劲上了,日後,我才会执拗地选择留在原地,而他必须继续向前的时间推着他失落的背影从此与我分别,更是推着我的青春回到原位。
後来,我总是会时常想起与他重逢的种种,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之间这宛如年代青春剧的悲情结局让我nV主病又犯了,只是脑子里常莫名冒出一个问题:大学之後的日子能称得上青春吗?
青春好像就该是十八岁前,高中时那样像夹生的果实,或是国中时那样像含bA0的花,一切都是成长与蜕变的过程,有懵懂、有盛开,也有酸涩、有甜美,总之,轰轰烈烈,张扬璀璨。
但我记得我大学的日子,sE彩是Y天的灰,记忆是雾气般朦胧,而出现在我大二那年的他,更是一道惊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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