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经不起……”忽然注意到自己空空如也的手指,诧异而突然的低呼道,“我的戒指呢?”
高天宇笑着说:“别慌别慌,在这里。”
说着话拨开了季灵霄围在身上的被子,用手指勾着自己最喜欢的那条白金素链,昨晚戴在季灵霄手上的戒指好好的挂在链子上,一颗碎钻都没少。
季灵霄为自己的失态窘迫了须臾,意识到高天宇为什么把很满意戴在自己手上的戒指换做吊坠后,回过头问:“我一直想问你,你没再去单位找过我,是不是因为听说了什么?”
高天宇见瞒不下去了,便故作轻松的说:“我脸皮厚,被人当面骂死基佬也能不疼不痒的回他一句关你屁事。鹿鹿不一样,我们鹿鹿是个敏感内向的乖小孩儿,应该捧在手心里疼,别人刻薄一句,我都受不得。”
季灵霄听完把项链摘了下来,将戒指重新戴回手上,说:“我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我,以前在意过,但也没能改变什么,现在我学会不在意了。”
别人看不惯他,或是看不起他,都是别人的事,他不为那些人活着,何必在意那些人的看法和评价?
“我在意啊,虽然我皮糙肉厚,但我也是有软肋的。”高天宇把季灵霄环在怀里,像是要将那个因他出现太迟未能护到的小男孩儿纳到自己的羽翼下,“你就是我的软肋,谁也不能碰。你受了委屈,我会比你更委屈。更何况那些谣言不光会让你委屈,还可能影响你的工作和前途。”
被人这样珍视爱护,季灵霄自是动容的,但这一次他没有顺应对方的意思。
他承认,工作曾经是他获得认同和肯定的唯一途径,所以他把工作看得比任何事都重,甚至把工作当作了生活本身。现在他依然重视自己的工作,能在事业上取得更多成就,未来走的更长远,自然是好事,但若要他用高天宇带给他的和煦与心安去换,他宁可留在现在的位置上,做个普普通通的小科长。
他握住戴着戒指的手,对试图帮自己摘掉它的人说:“它没有见不得光,为什么要藏起来?你送的是戒指,它就是戒指,可以戴在手上,也只能戴在手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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