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勋并非信口雌黄,而是真就自己养起了婴儿,他也不过八岁孩童,其间颇为艰辛,奶水寻不来,他就用米汤一口一口喂。夜里孩子哭,他抱着她在帐里踱来踱去地哄,后背鞭伤再重也从没耽误过给她喂食换尿。
姜彦几次路过,看见他那个狼狈样子,连骂都懒得骂。
不像他。
半点不像他。
他姜彦是突厥种,马背上杀人,刀尖上舔血。可这个独子,偏生了一副汉人文士的骨头,软弱善良且没出息。
倒是那个捡来的孩子,越长越像他。姜瑾三岁就能骑马,五岁敢看他杀人,七岁跟着学兵法,一点就透。姜彦教着教着,教出了几分真心:管他什么血脉,这乱世里,能接得住他这把刀的人,才是继承人。
至于姜勋?
姜彦早就不看他了。只偶尔见到他给姜瑾掖被角,给姜瑾熬药,在姜瑾练武摔伤时急得眼眶发红……
没出息的东西。
屠城那日,天也是这么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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