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枪有点射功能,最好的点射是三发点射,很节省子弹。可惜,童易以前没有打靶的经验,依照他目前的射击水平,真不如拿着冲锋枪或者机枪一阵突突。
现在开始练习打靶,也不知道时间够不够。
童易放了一个空枪,便明了自己的水平如何了,他果断收起枪,默默地提着军刀迎了上去。
身上的武器都会存放在额外的存储空间里,不会影响人正常的奔跑、跳跃,童易把手雷、步枪和手枪都放到随身储物空间里,只拎着军刀向小丧尸进发。
小丧尸生前是个女性,有一头亚麻色的长发,还穿着一套白领职装。衣服破破烂烂,甚至上半身的体恤已经破损大半,露出里侧的粉红色胸衣。
它踩着高跟鞋,一扭一扭的向童易走来,时不时地张张自己的血盆大口,以作示威。
童易可没有怜香惜玉的精神,就算对方有一对凶器,他也毫不留情的闪身到它的身后,提着军刀,直接朝她的后脑勺刺了下去。
这一刀下去,黏稠的黑血‘噗呲’飞溅到童易的手腕上,这把童易恶心的够呛。
“恶心死了!又没有纸,这怎么擦!”
童易甩着胳膊,把手腕上的血迹抹到一旁的车门上,他动作还没结束,西南方向,一对情侣丧尸肩并肩朝他走了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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