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得威惊喜万分,忙持信前往南京,献于太夫人。
太夫人拆开信一看,见写着:“儿仕宦凡有二十八年,诸苦备尝,不能有益于朝廷,徒致旷违定省,不忠不孝,何以立天地之间!今日殉城,死不足赎罪。望母委之天数,勿复过悲。副将史得威,完儿后事,母以亲孙抚之。”
这一封信是把太夫人交代给史得威了,其孝心可感动天地,令人闻之堕泪。
史公的夫人拆开了给自己的信,见写着:“可法死矣!前与夫人约,当于泉下相俟也!”
史可法还有一封给伯叔父若弟的书信,写着:“扬州旦夕不守,一死以报朝廷,亦复何憾!独先帝之仇未报,是为大恨耳。”
另外还有给豫王的书,史得威自然没有再把它寄给豫王了,只见其辞写着:“败军之将,不可言勇;负国之臣,不可言忠。身死封疆,实有余恨。得以骸骨归葬钟山之侧,求太祖高皇帝鉴此心,于愿足矣。宏光元年四月十九日,大明罪臣史可法书。”
这一封信,足见史公之忠心,其忠可表天日!
第二年春三月,史得威把史公的衣冠及笏,葬于扬州郭外的梅花岭,封坎建碑,完成了史可法的遗愿。
之后,史得威赡养了史公的母妻,实现了当时他在扬州城内答应史公的诺言。
史可法的忠义固然可赞,但是,史得威的信守承诺,亦可歌可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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