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还有那名女子的最终结局,是在丈夫失踪一个月后,进行离婚诉讼,经过一审二审三审反复驳回与再申请,终于在三年后,成功解除与失踪男子的婚姻关系,并于不久后和那名陌生男子再婚。
而那名特殊的报案人孩子,也被女子带进了陌生男子家中,成为共养子女。”纸条上的文字到了这里,也是出现断层。
车内气氛突然压抑起来,看完纸条记载案件的李南希三人不禁沉默了。
对于这起特殊的案件,身为惩责员的他们又怎么可能没有听说过呢?
不过以前都是语焉不详的,而这次却是被看过原档案的陈晓给写了下来,这两种不同的感受截然不同。
仅从字面上看,造成孩子爸爸失踪的嫌疑人,毋庸置疑就是那名侵犯别人家庭的陌生男子。
但,凡事都是讲证据的,他们惩责员不可能凭着自己的判断从而进行抓捕,否则得乱了套不成。
这就是一条红线,假设说真的有那么一起案件,不是靠证据,而是靠谁的嫌疑大就判了他几年,几十年甚至死刑,
那么不用多想,在今后的时间内,绝对会出现第二起类似或者模仿的案件,然后这时候你是按照证据算呢?还是按照谁嫌疑大判谁呢?
真到了那个时候,你不管怎么判,都是错误的,因此,法律讲的是什么?讲的就是证据!而不是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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