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什么办法,自家的儿子,宠着吧。
得到恩准的陆明之,留了张字条给丽妃,第二天天一亮,骑着马出了城。
等丽妃知道的时候,陆明之都已经离开好久了。
嘴里骂着陆明之,有了媳妇忘了娘,还怕她给未来儿媳找事不成。
膝下就这么一个孩子,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,还要定亲的,她能不答应吗。
这会儿,亲事还没订呢,就听说带着人家姑娘去了北疆,也不怕人家父母找上门来,一点也不顾及着事后怎么办。
这一别就是三五年的,丽妃再次收到这个没良心儿子的消息时,已经很久过去了,期间居然一次都没有回来过,过节时就送了礼物回来。
丽妃又是一顿哭泣的。
养儿子这么大,没享福就算了,尽给她找不痛快来。
拿到手上,丽妃才看了一会儿,然后震惊了,纸从她的手上划过,落到了地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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