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说这个案子当时侦破的很快,第一个怀疑的对象,就是东单元二楼对面西户的女婿黄昱龙。
这个黄昱龙,当年27岁,是供电局刚分配来三年的电力专业的大学生,老家菏泽农村出来的。
刚刚和二楼西户家的大女儿结婚一个月,这家男主人也是供电局的副局长。
报案后,法医快速进行尸检,判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在1998年6月2日上午9:00。
经调查,保卫处的人员反映,案发时间段,整个小区只有这个黄昱龙在家睡觉,因为是市政小区,进出人员都有详细记录,所以认定黄昱龙有重大嫌疑。
经过多次审讯,黄昱龙拒不承认犯罪事实,不过这个案子并没有更加明确的证据,包括凶器一直没有找到。
在其被羁押4年后,2002年6月21日,东南市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,对黄昱龙提起公诉。
东南中院审理后认为,黄昱龙杀人手段残忍,罪行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极大。
‘唯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’,判处黄昱龙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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