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死一个注定要死的病人,这到底算是杀人,还是算是缩短其痛苦的时间,没有人能说得清。
但是现在的法律就是如此,就算是死者想死,他每天都痛不欲生,明明其他人很容易就可以结束他的病痛,让其不再受煎熬,但是......法律不让。
法律不让人折磨其他人,但是法律也不让人结束其他人所受的折磨。
这两者之间的理论很矛盾,但是却一直延续着。
所以张医生依旧有罪......
他上诉的原因很简单,他只是说:‘现在科学无法结束他的病痛,药物不能,法律也不能,只有我能,他痛苦了五年,每年有365天,你们无法理解那种诉求,因为你们没有看过他的眼睛。
我杀了他,我知道我触犯了法律,但是我不认为我错了。
所以我要上诉。’
于是,年关前,一名律师接下了张医生的上诉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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