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神从御座而起,历经九日才回到神国。祂感谢忠心的仆人,便赐予他生命的冠冕。”
“神在旷野中跋涉一千年,如此往复九次,神感到孤独,于是祂创造了世界,派桑第一个回应祂,因此他得到了冠冕。”
异端的教义被人一遍遍重复,恶魔般的低语在极深极静的大图书馆内回响。
头顶上的滂沱大雨搅得梅维斯心烦意乱,这迫使她好几次中断了自己对古代文献的破译,按理说对她而言,背完一本书的时间完全在于翻书速度有多快。
毕竟她可是在索瑟姆摧残下成长起来的坚毅女性,因为那个不着调的老师记笔记全看心情,而且涉猎范围极广,上一页在写《魔导科技在当今社会推广方式参考》这种让人觉得好牛好炫酷的文章,翻过来一页却是《人和绿皮繁衍后代的可能》...好吧,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非常高深的学科,其中包含了生物学,美学,哲学还有伦理学,让人觉得好悲风好悲风...
更厉害的在于,那篇跨越了种族的爱情故事,是插图版...梅维斯也因此养成了先把所有文字记在脑子里,等到之后再仔细分析的习惯,这有效地避免了踩雷,因为她可以在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在右上角打叉。
然而这本书绝对禁止用眼睛直视,心智不坚定者即使是看着它的书皮都会失神,它表皮镶嵌着贵重的玛瑙和翡翠,看久了,会觉得流转的莹光里隐藏着古神。
因此梅维斯是用手摸的,像盲人一样,但这本书并不是给盲人用的,上面并没有特别的改变,她通过油墨的湿度来判断文字。
不知道这一点,曾经妄想解读这本书的法师现在快乐极了,好像到达了极乐净土,因为他们现在在跟小孩一起学习如何不把排泄物拉到裤子里,一个苹果能让他们开心好久。
因为这是地狱的赠礼,堕落的神明赐予人类名为灾难的礼物。
这是蛇教圣经的原本,度过了漫长的千年,即使是时间也没能杀死它,它上面保存的每一个字都崭新如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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