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姓名。”
“陈乐。”
……
“当晚你和周国志发生冲突,一时失手打死了他,有没有这件事?”
“没有。”
负责审讯的年轻刑警勐地一拍桌子,怒道:“收起你那点侥幸心理,现在有超过二十个目击证人,可以证明你打死了周国志,你还想抵赖?”
“目击证人?”
“现在知道怕了?”
“举头三尺有神明,说谎的人都不怕,我有什么好怕的。”靓仔乐好笑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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