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快速找到档案中和王强有关的记录,希望能从中找出线索,王强,男,35岁,四海高中三年二班班主任,死者徐海成是他的学生,徐海成成绩优秀,班主任王强很重视他,对于学生的身亡很难过。
我继续向下看,写的很清楚,案发时王强在早市,因为买菜还和人起了冲突,后来在一家包子铺吃的早餐,警方调查过,他没有说谎,那间包子铺门口有摄像头,拍到了王强进入包子的一幕,但是并没有拍到他离开。
警方的结论是,包子铺是通的,前后都有门,只有前门有摄像头,应该是吃完饭结账之后从后门走的。
一个小时,早饭时间按十分钟计算,从早市坐车赶到案发地,至少要一个小时,所以王强根本不具备作案时间。”
徐海成的尸体是早上九点多被发现的,死亡时间最终锁定在早上七点到八点之间,那个时间王强一直在早市,他不可能出现在案发现场。
难道不是他!
我看着手里的卷宗,仔细比对了时间,因为连续发生命案,刑侦大队很重视,所有的笔录都经过详细的走访调查,不可能出现日期和时间上的错误,位置和距离上的计算也很准确,王强确实不具备作案时间。
“下一个。”
“苏芸,女,42岁。”
“过,过,这个排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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