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。
按照布鲁克林的理解,哈佛派的聚会应该是参照长老院与议会制度建立的,获得进入礼堂资格的人都将被视为议会的成员,有权利发表自己的观点,甚至提出议桉。
但现在看来,似乎不是这样的。
哈佛派的议会比长老院或议会制度更等级森严。
没有坐在会议桌旁的人,似乎不具备发言资格。
这么想来,上次他一言不发是对的。
这些是布鲁克林观察得到的推论,他不知道对不对。有关哈佛派的聚会规则与礼节也没有人教他。
这么想来,他似乎误会了巴里对他的肤色与族裔提出异议时其他人的表现。
会议桌旁的十六人代表了其他人的态度,但也不能完全认为所有人的观点都是一致的,只是少数服从多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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