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国,野瑰城。
城内的大街小巷都生长着一种拇指肚大小的粉色玫瑰,顺着墙根攀爬,缠绕在柱子上,结出小小嫩嫩的玫瑰。街面商铺,大小酒楼,青楼赌坊,甚至是普通人家,均会在门口种上一两盆玫瑰,这成了这座城的习俗,每一个在此居住的人都会潜移默化的受到影响。
大富豪门人家为了彰显富贵,会在大门前整齐的排出两列各不一样的玫瑰奇株,用鲜艳珍奇的花色渲染门庭。
莫殊雨眼睛发亮,好奇而欢喜的流连着街道两侧的玫瑰,娇嫩的黄玫瑰,干净的白玫瑰,艳而庄重的红玫瑰等等,各色玫瑰在街边争奇斗艳,竞相绽放,连过路的居民身上都有一股长久熏陶出来的玫瑰香味。
这恍如梦幻之城,她心想,世上竟还有这般徇烂的地方。
萧平京见她喜欢得厉害,便从街边卖花女孩手里买了一枝奇异的墨色玫瑰送给她,就如同长辈送小孩礼物一般。
莫殊雨也大大方方的接受,她察觉得出萧平京对自己殊无情义,有的只是那种长辈的关怀,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在她心里滋蔓,使她恼怒却又轻松自在,因为被一个小了自己一岁的男孩视为晚辈,并不是什么开怀的事情。
酒楼到了。
莫殊雨的目光被酒楼窗口延伸下来的藤蔓所吸引,粉色野玫瑰在尖刺和绿叶间绽放,嫩黄的花蕊吸引来了蜜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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