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三爷年纪并不大,白澈遇见他时十三岁,而他则四十出头。那时白澈不堪忍受孤儿院的虐待,趁机跑出来,流浪街头,为了半个馒头还跟野狗在垃圾桶边抢食。他胜利了,捧着馒头在角落里狼吞虎咽,这是他两天来吃的第一口粮食,虽然馒头上都是脏污,可他不介意,没什么比填饱肚子更重要。
他就是在这天遇见三爷的,三爷问他,想不想去一个能吃饱饭睡好觉的地方?
白澈点头如捣蒜,三爷带他去的就是那间小餐馆,他让白澈住在厨房里。虽然这里到处都是油污和残渣,晚上还有老鼠蟑螂,可至少有个被窝让他躺进去。白澈已经很知足了,他白天帮忙干活,晚上就睡在这里看店,就这样过了一年后,三爷喊他行了拜师礼,说要收他当徒弟,将来一起干大事。
那时候白澈正在长身体,每天饿得哇哇叫,干不干大事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知道每天学完本事就能吃到好吃的。其实白澈那些打人不见伤的手法并不难,主要就是在人体穴位上,讲究一个快狠准,他靠这招把附近的野狗打得不见踪影,彻底报了当年夺食之仇。
当然,换来的结果就是被三爷吊起来狠狠打了一顿。三爷说,老子教你那些本领是用来干大事的,谁叫你打狗了?
白澈问大事在哪,怎么个干法?
三爷说你小子急什么,好好给我练着,早晚能派得上用场。
附近的狗被打跑得一只不剩,白澈没事就出去转悠,渐渐认识了一群社会上的小混混,一口一个兄弟喊得热乎。三爷那时候天天早出晚归,也没顾得上他,白澈跟放出牢笼似的,把这一片的小混混收得伏伏贴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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