媳妇儿杏眼圆瞪的模样,实在是可爱的紧,白里透红的肌肤,加上温和又精致的五官,那张微厚又微翘的红唇,更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中骤遇绿洲的欣喜和向往,怎么欣赏都不够,品偿起来更是甘甜唯美。
不知是不是错觉,媳妇嫁给自己后,是越来越美了。在座不少男修,都还偷偷瞟她,甚至为了搏得她的好感,故意骚首弄姿的,只是媳妇从来没有多瞟他们一眼。这让王应辉越发得意,忍不住轻轻点了下她的性感诱人的红唇,低声道:“我又不喜欢她们,她们也只能眼馋,反正又吃不到,何苦生这种闷气。”
叶晨曦被他的言论惊到了,却又无言以对。
王应辉又打量她一身红色金地刺绣披肩,和桔黄色的长裙,式样简单中又带着奢华唯美,头发高挽,却并不繁杂,用金碧玉的绾发相绾,头顶再饰以赤金嵌红宝石头冠,金色流苏红宝石额饰,衬得她高贵大方,明艳动人。
便笑道:“今天的打扮很好看,很衬你的气质,更衬你的身份。”
在座诸位女修,无不打扮夸张,奢侈华丽,一个个长相也不差,但那些男修,还是老盯着自己的媳妇看。
这世上有眼光的不止我一个。
但拥有好运气并彻底拥有叶晨曦的却只能是我,这滋味真美妙。
捉着媳妇的小手,看着她饱满鲜嫩的侧面,只觉口干舌燥,恨不得席筵早早结束,干正事去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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