崴了脚的第二天,是最疼的时候,根本就不用用力,陆景重就背着我下楼去餐厅里吃饭,我抱着他的脖子不撒手,恍惚间就想起啦在四五年前,也是在c市,陆景重背着我冲上一座立交桥,然后给我调了一杯鸡尾酒,动作干净利落特别的帅气。
我揪了揪陆景重的耳朵,“毛毛,你还记得那个酒吧么?你给我调了一杯鸡尾酒,说是叫末日曙光。”
陆景重点头。
我说:“我想再去一次那间酒吧。”
这次,陆景重开着车带我去的时候,经过一条宽阔的柏油马路,看着路边崛地而起的高楼大厦,我想起来,在那个时候还都是一些不算高的楼房,在立交桥的这边,还修了天桥。
在我记忆里,那一块土地的楼房,不算很高,也不算是特别热闹的闹市区。
“不会拆掉了吧?”
我扒着车窗向外面看,好像没有见过世面似的。
陆景重说:“不会。”
“这么笃定啊,你又没有来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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