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不说,她由衷佩服淑女名媛还要那些大明星,到底是怎么踩着几十厘米高的高跟鞋,穿着繁琐又冰凉的礼服,又是走红毯又是参加发布会,几个小时下来连轴转,腿还好吗?
她这才走了几分钟,就觉得很难受了。
夜将她的身影拉得很长,倒也是个分外诡异的场景。
一个衣着华丽,妆容精致的女生,孤孤单单地提着裙角,走在大马路边,瞧她走路的姿势,恨不得立马把鞋子脱下来——实际上没过多久,程清池就这么做了,双脚踩地,她竟觉得挺踏实的。
没有高跟鞋的束缚,走起路来就风风火火得很,仿佛下一秒蹲下来吃个路边摊都有可能,就是这裙子不大和谐,不适合这么接地气的场景。
走着走着,一辆白色的宝马在她的缓缓停下,车窗打开,一个中年男子探出头来,“程小姐是吧?”
呃.?
她疑惑地点了点头,“是我。”
司机拍了拍方向盘,“上车吧,齐小姐说了,要我送你回明兰别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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