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罪大恶极的叛徒判处碟刑五条:
一,凡从贼攻陷京师及为贼毁宗社、易门榜者;
二,凡倡率劝进及为贼草伪诏者;
三,凡部院詹事、翰林三品以上大臣从贼受伪命而亲信用事者,
四,凡文武封疆大吏如督抚、总兵降贼者;
五,凡京堂、科道部属等官为贼画策规取地方者。
判斩刑三条:
一,凡四品京堂及翰林、科道受贼伪命居要地比原职加崇者;
二,凡方面分巡、分守、知府等官降贼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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