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寰听到最后一句话,他悬空的心才勉强落地。郑寰在现代社会生活了三十年,他从心里拒绝暴力。他本以为自己一定会成为刺客一类的屠杀机器,而现在他可以选择做一个普通人。这个结果再好不过。
安德森教士是个好人,他想要帮助印第安人,虽然他也想让印第安人选择宗教。可是他毕竟是少数派,耶稣会的大部分人都讨厌印第安人,他们与印第安人发生冲突是迟早的事,郑寰对此无能为力。
安德森与汤姆逊的对话就要结束了,郑寰决定提前离开,他想从门口溜走,不过他发现了一个更好的选择——一扇窗户打开了。
这一定是那个黑人帮的忙。郑寰非常感谢他,他有时间一定要去拜访那个黑人,现在他要离开这里了。
郑寰伸展开翅膀,他飞出了大楼。他飞到高空中,现在他的意识开始模糊了,很快他就切换到了教室里。
“小马修,偷懒呢你?”郑寰抬起头,他发现自己在课堂上做了一个白日梦。书桌上全是粘稠的液体,看来他睡得太死了。
郑寰不好意思地站起来,他对马特说:“老兄,你有什么好事?”
马修说:“乔治邀请我们晚上去小镇上聚聚,他要去欧洲了。”
乔治?难道是年轻的乔治-华盛顿?
郑寰难以想象,年轻的华盛顿是一个盛气凌人的人,他因为被马特教训,阴差阳错之下成为一个好人,后来更是和马特成为挚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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