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廊尽头是一个小房间。刚好放得下一张长木桌、两把椅子、墙上的一个挂衣钩,以及一个灰色的小置物柜。桌上放着一个旧水壶和几个陶瓷杯。汤姆森先生指了指挂衣钩。
「这是员工休息室。外套、包包、私人物品——都放这里。柜子有钥匙;你可以把重要的东西锁在里面。」
我将单薄的外套挂在钩子上。它悬在那里,布料薄得可怜,与旁边那些羊毛大衣比起来——大概是艾琳的,或是汤姆森先生自己的——显得格格不入。我看着自己的外套,感到一阵羞愧。但我没有别的外套可穿。我拿出围裙,系在腰间。围裙有点宽松,但我将它紧紧束起。然後,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梳子——那是我唯一认为算得上「仪容打理」的物品——对着墙上的小镜子梳理头发。镜子很旧,一角已经模糊,但足以让我看清自己:一个眼神既紧张又渴望的年轻人,浅棕色短发,颧骨微高。我的皮肤因为缺乏睡眠和食物而有些苍白,但我的眼睛很亮。院长常说:「眼睛是你最後才会失去的东西。让它们保持明亮。」
我告诉自己:这是一个开始。没有什麽好害怕的。你做过比这更难的事。你曾站在紧闭的门前,敲到指关节发疼,却无人应答。但今天,这扇门开了。所以,走进去。不要像个乞丐一样走进去。要像一个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的人那样走进去。
我走回吧台。
汤姆森先生站在茶壶前。不是给客人泡的那种——架子上的高级英国茶包——而是一个小陶罐,里面装着洋甘菊茶。安太太曾告诉我:「汤姆森先生早上喝洋甘菊茶。不要用太烫的水。让它稍微冷却一下——九十度刚刚好。」我不知道安太太是怎麽知道九十度的水温的,但我相信她。安太太从不说废话。
他倒了两杯。一杯给他自己,一杯给我。他一言不发地将杯子推向我。那个动作很简单,不需要道谢,不需要推辞。只是一杯茶,递了过来,而我——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——不需要按照孤儿院的规矩,推辞三次才接受。在那里,我们学会了在别人第一次递东西给我们时说「不」,生怕立刻接受会显得我们贪婪。但在这里,没有人教过我那种规矩。在这里,杯子已经放在我面前,热气升腾,带着洋甘菊的香气,我只需要接过它。
「喝吧,」他说。「喝完我告诉你该做些什麽。」
我捧着杯子,感觉身体一点点暖和起来。不是因为热气,而是因为这个举动本身。一杯茶。在工作开始前的小小分享。在孤儿院,从没有人给我倒过茶。茶是给大人、给客人、给重要人物的。我只泡过茶、端过茶、洗过茶杯。我从未坐下来,像个平等的人一样接过一杯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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